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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就网友针对医保卡提出的疑问,进行了梳理回答。
问:我医保卡里的钱可以给家人用吗?
答:如果您说的职工医保卡里的钱是指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话,这是可以的。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举个例子,李明的儿子李小明生病了,李小明就医购药需要个人负担100元。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办理家庭共济后,李小明就可以使用李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这100元,这就是家庭共济。
问: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问:只要是家庭成员就可以使用“家庭共济”吗?
答:不是。只有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例如,李明的妈妈、儿子和岳父都参加了职工医保,而且个人账户都有余额。其中只有他的儿子跟李明办理了家庭共济,李明只能用儿子个人账户的余额进行费用的支付。妈妈的账户因为没有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能用于共济支付。岳父不属于家庭共济成员的范畴,不能办理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
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同时需要注意:
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
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问: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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